邵阳学院教职工茶艺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邵阳学院教职工茶艺协会。以下简称协会。
第二条 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,由在职教职工中茶文化的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群众组织。
第二章 宗旨和目的
第三条宗旨:传承中国具有数千年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内涵的茶文化
第四条目的:茶艺协会将把弘扬传统文化、传播茶文化知识、提升广大教职工文化修养为己任,积极为教职工搭建品茗会友、交流学习的平台,以深厚的茶文化为依托,紧紧围绕学校大局和中心工作,不断丰富活动内涵,积极传播正能量,打造教职工文化建设品牌活动,为学校文化建设贡献力量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
第五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协会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。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。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第六条 理事会由4名成员组成,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3年。理事会设会长1名、副会长2名、秘书长1人。
第七条 理事会职责
(一) 制定协会相关制度和章程;
(二) 制定年度计划和总结,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;
(三)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,向会员报告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;
(四) 审批吸收新会员,办理会员退会。
第八条 本会领导成员应尽心尽力,积极组织、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,努力做好服务工作,密切联系会内外群众。
第四章 会员
第九条 凡本校在职教职工的工会会员,承认本协会章程,遵守协会纪律,有志于促进茶文化的传播与学习,了解一些茶艺知识,愿意为协会建设和发展做贡献的,均可申请加入协会。
第十条 凡申请加入本协会者,须填写申请表,经理事会审核批准,报学校工会备案后可成为本协会会员。
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
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有权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。
(三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。
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。
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:
(一)遵守协会章程,履行协会决议。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。
(三)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,并为新入会员积极进行茶艺知识、技能方面的指导以及宣传,完成协会分配及委托承办的工作。
(四)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五章 活动形式
第十四条协会活动:
(一)举办茶道礼仪方面的讲座。
(二)实习活动,让会员们亲自体验品茶的过程。
(三)到茶叶生产基地实地考察,了解茶叶的生产过程。
(四)与校内其它协会的联系和交流,联合举办各种活动。
(五)召集、推动和协助茶友举办日常性品茶、赏茶和以茶会友等活动。
第十五条 建立、加强与校外茶友的联系,开展茶文化艺术交流,发展友好合作关系。
第六章 经费
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主要来自校工会下拨和正当赞助。
第十七条 协会的经费使用由理事会统一管理,并由专人负责,定期向理事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八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。
第十九条为方便工作运转,协会的章程、工作报告、工作计划和方案可以通过微信群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征求会员意见,成文后报校工会备案。
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理事